GovHK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简 体 版 English 網頁指南 聯絡方法
 

協助港人

香港居民在內地遭遇意外或因涉及刑事案件而被拘留或逮捕等事需要尋求協助時,可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駐北京辦事處或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提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此特別印製了協助在內地的香港居民服務指南,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提供協助的範圍。

參考資料:《與被拘留、逮捕者有關的內地刑事法律、法規實用資料》《內地刑事訴訟簡介》

協助在內地遺失旅行證件和金錢的香港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在核實求助人的香港居民身份後,會簽發入境許可證讓他們返港。此外, 駐京辦於2001年3月設立了暫支帳目進一步協助在內地遺失金錢的香港居民。駐京辦會先聯絡及協助求助人的在港家屬匯款以解決求助人的需要。若其家屬未能即時給予援助,駐京辦可墊付合適的款項以支付其基本生活及交通費用,條件是求助人須以書面承諾悉數清還墊款及盡速返港。

求助人需要尋求協助可致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
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
(24小時求助熱線)
電話:(852) 1868
傳真:(852) 2519 3536
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9樓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入境事務組
(辦公時間內)
電話:(8610) 6657 2880 內線 032
傳真:(8610) 6657 2823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 (郵編:100009)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入境事務組
(辦公時間內)
電話:(8620) 3891 1220 內線 608
傳真:(8620) 3877 0466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71樓7101室
(郵編:510613)

 

 
2005©|重要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