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 能 |
- 向中央政府、內地其他部門和非政府機構提供有關特區的資料;
- 按特區政府有關決策局和部門的指示,就具體事項與內地部門商討;
- 與設於內地的特區非政府機構(例如香港貿易發展局和香港旅遊發展局的內地辦事處)等聯繫;
- 在內地推廣香港,以增進內地人士對香港的制度和最新發展的瞭解,加強經貿聯繫,以及促進香港與內地的交流;
- 向公眾提供有關香港的資料,回復查詢,並處理求助個案;
- 根據現行的入境政策和程式,處理來港探訪、工作、投資、接受培訓、居住和就讀的入境申請;
- 與只在北京設有大使館,而在香港特區沒有代表辦事處的外國外交使團,商討免簽證入境事宜;
- 就入境和國籍事宜,與中央政府相關部門的對口單位保持聯繫;
- 為在內地遇上困難的香港居民提供實務性協助;以及向公眾提供資料及處理與入境事務有關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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