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促進香港與中央部委和10省、市和自治區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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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央部委和位於華北、東北和西北的10個省、市及自治區(即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新疆、甘肅、寧夏)的政府和非政府機構,以及該等省市的駐北京辦事處聯繫,並向它們提供有關特區的資料
- 向特區政府匯報內地的最新發展
- 按特區政府的指示,就具體事務與內地部門商討
加強經貿聯繫
- 推展香港特區與10個省、市和自治區的經貿聯繫,包括宣傳及協助這些地區的企業來港投資和開業
推廣香港
- 在10個省、市和自治區舉辦活動推廣香港的優勢,以及增進內地人士對香港的了解和認識
- 主動接觸目標企業和人才,推廣各項招商引才計劃及政策措施
協助港人
- 與服務範圍內生活、工作或求學的香港人及團體保持聯繫
- 為在內地遇上困難的香港居民提供實務性協助
出入境事宜
- 處理赴港探訪、工作、投資、培訓、居住和就讀的入境申請
- 就香港特區的出入境事務及免簽證事宜與中央政府及駐京外交使團聯繫
- 處理合資格香港居民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換領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及回港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