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於2025年5月10日起正式施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姻登記將“全國通辦”,且在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時不再要求出具戶口簿。
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的婚姻登記、一方為外國人、另一方為香港居民,其中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北京市的結婚登記;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北京市的香港居民之間的結婚登記,均可在北京市任一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在北京市辦理結婚登記流程:
結婚登記當事人可通過北京市民政局門戶網站和“京通”小程序、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民政”進行分時段預約,在預約時間段持預約憑證和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
辦理材料:
結婚雙方需要共同提交三張二寸(高3.5cm×寬5.3cm)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證件照。照片背景色為紅、藍、白均可,但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藝術照等。另外,雙方可根據各自的不同身份按照下列要求準備各自的辦理材料:
內地居民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香港居民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你可參閱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網頁,了解更多北京市居民與香港居民婚姻登記的辦理政策及資料。有關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手續及文件,請向相關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你可參閱香港入境處的網頁,了解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辦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