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育

應試入學

香港居民欲報考內地學校,可報名參加內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考生考試。報考要求如下:

  • 完成香港註冊中學已註冊的中六課程(或內地高中三年級)的學生或以上學歷。如現正就讀上述課程,須提交由校方出具的在學證明文件;
  • 須符合個別招生學校或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如有);以及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回鄉證或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回鄉證。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理科考試大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台灣省學生入學考試文科考試大綱》(第2版)。

欲了解更多考試報名相關資訊,請參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以及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資訊網。

免試入學

此外,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72號)的規定,自2012年起,部分天津院校(例如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中醫藥大學和天津師範大學)可免筆試錄取符合其規定條件的香港學生,最新資訊請詳見各學校招生資訊網。根據《關於做好2014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辦[2013]537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學生可以報名參加內地高校免試招生。錄取要求各院校本科專業各不相同,具體應參考各院校的招生簡章。

詳情可參考: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局網站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關2025學年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具體安排,145所內地高等院校將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成績擇優錄取參加2025年文憑試的香港學生。文憑試收生計劃的報名及相關程序以網上形式進行。

詳情可參考:《2025年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辦法》《2025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內地高校名單》

獎學金

財政部、教育部印發了《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已下發到各地方財政部門、教育局和各直屬高校,為到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參照內地學生獎學金政策體系為港澳學生增設「特等獎」,並增加了港澳學生的獎學金名額,及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準。欲了解上述《管理辦法》的具體內容,請參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的公告:

中央有關部門出台新一批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

根據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24年度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台灣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號)及學校學生獎勵評審工作總體安排,各大院校分別啓動2024年度台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評審工作,面向在內地(大陸)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華僑本科生評選。此獎項實行學生自主申報,參評條件、獎勵標準詳見各大院校評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