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营商投资环境

沈阳经济概览

沈阳本地生产总值(GDP)历史资料1

指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GDP 亿元 3527.4 5242.9 5288.9 5549.2 6101.9 6470.3 6571.6 7249.7 7695.8 8122.1 9027.1

沈阳主要产业分布1

第一产业:2024年占本地生产总值3.6%。

第二产业:2024年占本地生产总值35.1%,是沈阳的经济支柱,其中包括以下产业:

  • 农产品加工业:市内规划九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块;
  • 装备制造业:市内拥有大型本土汽车制造商与众多汽车零件生产商的工厂;
  • 高端建材业:建筑材料、产品、陶瓷、施工设备等;
  • 化工业;
  • 钢铁与有色金属业。

第三产业:2024年占本地生产总值61.3%,将成为沈阳未来经济增长新的驱动力:

  • 包括强大的金融服务业。根据国家规划,沈阳已被定位为中国东北部的区域金融中心。
  • 作为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与前往周边国家的门户,地理位置优越,因此运输物流业也非常活跃。

1 有关资料来源自沈阳市统计局。

沈阳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为配合「中国制造2035」战略,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沈阳市政府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重点发展产业包括:

  • 装备制造业;
  • 集成电路产业;
  • 机器人产业;
  • 航空产业;
  • 医疗产业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
  • 新材料产业;
  • 未来产业;
  • 数字产业;
  • 现代服务业。

沈阳的机遇

沈阳近年经济增长,具备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潜力。沈阳的劳动成本与全国平均水准相近,但远低于一线城市及香港。另外,更为显著的是沈阳的地价租金水准远低于其他城市。

按照国家实施振兴东北战略的要求,沈阳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沈阳的经济发展,并特别为某些行业,如高端装备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提供进一步的支援。

政府出台的鼓励沈阳与境外投资的政策包括:

  • 对主要行业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
  •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
  • 给予引进外国高新技术企业与专家的补贴;
  • 创新奖励;以及
  • 创业奖励。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政府鼓励投资的政策,请流览沈阳市商务局网站

针对香港企业与个人的特殊政策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经济共同繁荣与发展,中央政府与特区政府签署了CEPA,具体内容如下:

  • 货物贸易:所有符合CEPA原产地标准并附有CEPA下的原产地证书的香港原产货物,进口内地时均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货物贸易协定》新增「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及「粤港澳大湾区贸易便利化措施」四个专章,以深化两地货物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 服务贸易: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多个服务领域可以优惠条件进入内地市场。优惠的形式包括允许独资经营、减少持股限制、降低股本的要求、降低地域及服务范围限制等。香港的专业团体和内地规管机构亦已签署了多项专业资格互认的协定或安排。
  • 投资:香港投资者在内地的非服务业(包括制造业、矿业和资产投资)享有优惠待遇。《投资协定》亦促进投资保护以及便利(例如限制投资被征收、补偿损失、投资和收益可转移至外地、简化投资手续和要求等)。
  • 经济技术合作:双方同意在金融、旅游、会计、电子商务、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二十二个范畴加强合作,配合和支援两地业界发展和合作,以及便利和促进两地贸易和投资。

如欲了解CEPA的更详细信息,可以参考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的网站

内地—香港税务安排

内地—香港税务安排给予香港居民从内地取得符合安排所规定条件的收入较优惠的税率,其中包括股息(5%)、利率(7%)、特许使用费(7%)与财产转移收益(0%)。香港居民可以向内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在获批后可享受税收安排优惠待遇(标准税率为10%)。

如欲了解内地—香港税务安排的更详细资料,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