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居所

香港居民在天津购买房屋,需参照最新的区域性住房限购政策,具体如下:

天津市限购政策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 (1) 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
  • (2) 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新建住房(一手楼)购买

香港居民在天津购买新建住房时,一般由房产开发商委托的第三方销售商代办部分购房手续。具体购房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权属登记等问题,可向开发商委托的第三方销售商咨询。以下事项提请注意:

  • (1) 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和“两书”。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则指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 明书;
  • (2) 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示范文本;
  • (3) 留意公摊建筑面积,明确装修标准,确定交房、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期限;
  • (4) 签订认购合同时,必须附上设施、图纸作凭证,并要求开发商盖上公章确认;
  • (5) 清楚订立违约条款,以便发生问题时追责;
  • (6) 区别所付的是“订金”或“定金”。“订金”是一种意向,如没有履行,“订金”可以退回本人;而“定金”是一种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定金”将不退回本人,且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 (7) 要确保自己支付的购房款存入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公布的监控帐户,如果开发商以各种理由要求买方把房款存入非监控帐户的,买方应坚决拒绝,并立即向市一级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投诉;
  • (8) 缴交房款时需要获取发票,保留有效凭证;
  • (9) 仔细验收房屋,不要急于领取钥匙。如发现品质问题,可根据房屋保修条例要求开发商妥善处理。

二手房屋买卖

建议委托具有营业执照的房产交易中介公司进行相关交易,手续大致如下:

  • (1) 买、卖双方共同与中介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或在无中介方的情形下自行与对方签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商谈确定付款及交楼/过户的具体安排、税费承担、违约责任等,必要时寻求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
  • (2) 核对房屋转让合同是否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示范文本;
  • (3) 查核文件确认产权是否清晰、房屋是否被抵押等;
  • (4) 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间履行各自义务,一般可考虑选择的做法有: 买方支付部分房款后,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买方付清余款;双方选择可信任的资金托管机构(如银行等),在托管房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其后由卖方取得房款;需以按揭贷款方式交易的,则依银行要求的正当手续办理;
  • (5) 委托地产中介公司进行房屋买卖时,需签署全权委托书,以保障权益。

请注意,以下二手房不能买卖:产权不清晰、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乡产权房产证、已作抵押、已列入拆建范围、依法被查封等产权不能转移的房屋。

小贴士

二手房买卖卖方报价一般为到手价,即扣除税费、中介费等所有费用之后,卖方实际可以拿到手的价格。

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和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天津市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 (1) 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 (2) 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准。

香港居民在天津购买房产时,如需要办理银行按揭,可向内资银行或外资银行提出申请。具体购房贷款流程、需要的资料及房贷利率问题,可向个别银行查询。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方面将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可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可按照相关政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外汇安排

虽然国家对境外合法外汇资金汇入境内没有限制,但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结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金。超过年度总额的,依据具体资金用途有所不同按照不同规定办理。详情请参考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如果香港居民需要从境外汇入购房款或境内外汇帐户支付购房款的,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有关的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完成登记后,香港居民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支付购房款。至于售卖房屋等个人合法所得的资金可以透过购汇形式,换成港币后再汇入境外帐户。具体操作详情,请询问有关银行。

领取房屋不动产产权证

香港居民购买了商品房后,依法将取得不动产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申请破产或故意逃避履行责任,又没有其他公司承担,导致无法领取房产证的,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问题。

小贴士

天津市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买卖房产缴纳的税费

购买房产
  • 契税
    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 房产面积是否为140平方米(含)以下 税率
    1%
    1%
    1.5%
    2%
  • 印花税:住宅免印花税
售卖房产
  • 增值税
    是否将购买不足2年的房产对外销售 计税依据及税率
    销售收入 x 税率5%
    免征
  •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按照交易额的1%或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 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印花税。
  • 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土地增值税。

详情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