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

入学要求及申请过程(中小学)

香港居民的子女如果需要在天津市就读中小学,可以选择报读居住地附近的中小学就读,也可以选择到国际学校(即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香港居民子女的父母应预先了解学校的学制、收生要求、申请所需时间和收生时间等细节,再决定有关入读安排。

申请居住地附近的中小学程序

申请入读天津市公办中小学,一般所需材料有:

  1. 侨办或台办出具的外籍或港澳台同胞身份证明材料;
  2. 户籍部门(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提供的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如公证件);
  3. 入学申请表;
  4. 其他要求以学校公布的细则为准。

流程为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给申请就读学区审核并经居住地教育局审批→学区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当年度各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学生到学校报名注册。

选择国际学校

  1. 如果选择就读国际学校,可按照个别学校的具体要求提出申请,由国际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录取;
  2. 涉及的申请材料可能包括成绩单、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具体要求以学校公布的细则为准;
  3. 香港学生中途转学至国际学校就读,一般需要提供成绩单并参加国际学校自行组织的入学考试;
  4. 申请入读国际学校的香港学生,在学校同意入学后,由学校将学生的情况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进行备案。

欲了解更多入学相关信息,请参考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或咨询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办公室),联系电话:8622-832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