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育

入學要求及申請過程(中小學)

香港居民的子女如果需要在天津市就讀中小學,可以選擇報讀居住地附近的中小學就讀,也可以選擇到國際學校(即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就讀。香港居民子女的父母應預先了解學校的學制、收生要求、申請所需時間和收生時間等細節,再決定有關入讀安排。

申請居住地附近的中小學程式

申請入讀天津市公辦中小學,一般所需材料有:

  1. 僑辦或台辦出具的外籍或港澳台同胞身份證明材料;
  2. 戶籍部門(如街道辦事處派出所)提供的監護人關係證明材料(如公證件);
  3. 入學申請表;
  4. 其他要求以學校公布的細則為準。

流程為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相關單位簽署意見後,連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影本,在規定時間內報給申請就讀學區審核並經居住地教育局審批→學區根據有關政策結合當年度各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給予統籌安排→學生到學校報名註冊。

選擇國際學校

  1. 如果選擇就讀國際學校,可按照個別學校的具體要求提出申請,由國際學校自行決定是否錄取;
  2. 涉及的申請材料可能包括成績單、學生及監護人身份證件等材料,具體要求以學校公布的細則為準;
  3. 香港學生中途轉學至國際學校就讀,一般需要提供成績單並參加國際學校自行組織的入學考試;
  4. 申請入讀國際學校的香港學生,在學校同意入學後,由學校將學生的情況向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進行備案。

欲了解更多入學相關資訊,請參考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或諮詢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合作與交流辦公室),聯繫電話:8622-832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