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

证件 办理地点
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居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香港:中国旅行社(「中旅社」)
  • 内地:任何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其他香港居民 中国签证 香港:中旅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驻港公署」)

自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向全国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香港居民可向全国任何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回乡证。国家移民管理局已经出台申请须知,详情请参考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 - 《 港澳居民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须知》

2019年9月1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制定了《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根据办法规定,国家移民管理局授权所属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服务。依法依规应当查验个人身份信息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规定对需要实名认证、实人认证、证件电子信息识读业务等在认证平台进行认证。2020年1月2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布已經开发建成了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推进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工作,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应用三大类35个便利化服务事项基本实现落地应用。

有关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香港居民申请回乡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详情可参阅中旅社网站

根据2023年《关于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对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乡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持证人持用上述回乡证原件,可以持证正常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手续来往内地;入境内地后,允许前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回乡证。

至于未能符合资格申领回乡证的香港居民,如欲取得有关申领签证前往内地的信息,可参阅上述中旅社网站驻港公署网站

小贴士

如经常进出内地,年满18周岁并持有卡式回乡证并完成指纹和人像信息采集的香港居民,可考虑在内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登记使用「自助查验系统」,以便利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省却轮候时间,方便快捷。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证」)

2018年9月1日起,在内地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申请领取居住证。在办理居住证之前,须先行办理临时登记。

临时登记

  • 办理材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 办理地点:居住所在地户籍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当日办理。

居住证申领条件

  • 申请时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
  • 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登载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次数及出入境证件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 香港居民公民身份号码位址编码为810000。
  • 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20000。
  • 台湾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30000。

居住证有效期限

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居住证领取方法

居住证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 首次领取
    •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 交验本人香港居民出入境证件;
    • 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 换领、补领
    •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
    • 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 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香港居民出入境证件。
    • 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提交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 居住地住址证明:
    •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 就业证明:
    •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 就读证明:
    • 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有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请参考网站:

小贴士

有关在沈阳市办理居住证的地点,可参阅辽宁省公安厅网站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护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在全球有效,现时已有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安排。但请注意,旅客在抵达这些国家时,仍须得到当地出入境机关的最后同意,方可入境。

有关详情,请参考网站: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免签证情况一览表

如你的目的地不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之列,则应联络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领事馆,了解有关签证要求。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详情,请参考网站: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签证身份书」)

不合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香港居民,可考虑申请签证身份书,以作旅行证件之用。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的申请详情,请参考网站: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是签发给香港居民,作往返内地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之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共分为两类:

  • 有效期六个月,限用一次的单程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有效期五年,多次通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的申请详情,请参考网站:

香港政府一站通 -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